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徐州开放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开放大学
2017年6月19日
徐州开放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
(一)学校固定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必要的物质条件。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保管有专人,使用有制度,责任明确,手续齐全。学校由一名副校长分管此项工作,各部门资产由负责人主管,并指定人员(兼职)管理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二)建立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网络,所有固定资产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采购、验收、入账、入库、领用、调拨等手续。
(三)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四)工作人员退休、辞职、调出时,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资产清退手续。
(五)工作人员校内调动,一律不能带走原部门的办公用品,到新部门后,根据需要由总务处统一办理调配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与分类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单价在1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等专用仪器设备。
2、单价在10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一般仪器设备。
3、单价在1000元以下,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设备均属固定资产。上级调拨、赠送、自制或各部门自购的设备,凡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应列入固定资产。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设备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财政局固定资产分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其它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车辆、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植物。
三、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一)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对全校固定资产实行宏观管理,做好全校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的建立和各使用部门分户账的登记。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登记、入账、调配、报废、对外出租和出借,以及定期组织全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各使用部门核对资产分账。
(二)财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其职责: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和上报学校年度固定资产采购预算,下达学校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办理经审批的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减少业务,做好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工作,负责学校报废资产的上报审批工作。
(三)图书馆是学校图书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图书和期刊的购置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装订、入库等工作;设置图书明细账,并定期和总务处图书总账核对相符;装订后的期刊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捐出或陈旧、损坏的图书与期刊及时核销或报损。
(四)各部门是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的主体,应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到账物相符;部门之间需要进行固定资产调配的,提交书面申请,报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总务处办理,可进行调配并及时调整台账。参加相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对长期闲置、破损经维修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向总务处提交调拨资产报废、毁损申请。
四、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与验收
(一)固定资产的计划
1、每年年底,各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建设和日常教学与管理运行需要,提出固定资产更新、添置计划,统一报总务处。其中购置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须附可行性报告。对于教学仪器设备建设由教务处与使用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属行政办公设备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论证。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计划分别论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全校年度固定资产采购预算。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
1、列入年度预算内属政府采购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根据预算要求填制仪器设备申购单,经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进行政府采购。
2、列入年度预算的但未列入政府采购的仪器设备,办公用品按照《徐州开放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制度》的规定,由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予购置,确因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生活急需购添置的设备,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或总务处按有关要求组织采购。
4、其他来源的各类建设项目,总务处根据项目的建设要求,给予协助采购。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
1、属于教学仪器设备由总务处、教务处、网络中心分别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行政办公设备由总务处和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技术性强、项目价值大的仪器设备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工程类项目由总务处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2、所有固定资产经采购人员、使用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验收签字后,由总务处负责入固定资产账,财务部门凭入账单办
理付款及财务手续。
3、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每一件新购固定资产认真验收,做好二级账目和实物管理,确保账、物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一)学校固定资产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避免重复购置。
(二)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确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并报总务处备案,同时,建立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明确,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要用好管好固定资产,规范操作规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率。
(三)固定资产的维修。保修期内的修理,由使用部门直接与供应商联系解决;保修期外的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总务处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四)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接受管理和财务处指导。
(五)总务处在每年年底与财务处总账核对,如有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账务。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由总务
处制订清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财务处协助组织清查,各部门配合清查。
(二)总务处和使用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年中、年末两次核对。年中核对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年末核对一般随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进行。
(三)各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
(四)清查、核对中发现与账面不相符或已毁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申请表》。
七、固定资产的变动与报废、毁损
(一)学校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校内各部门之间确应工作需要借用,需由分管总务的校领导批准后凭借条方可借用,否则一律拒借。部门借出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追回,严禁将公物变相占为自有。
(二)固定资产借出学校,必须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校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借出,并酌情收取固定资产有偿使用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固定资产可以在学校部门之间调拨使用。申请部门必须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校领导批准同意后,在总务处填写固定资产调配单后实施。
(四)对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毁损申请单,经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后报分管校领导
审批同意,大宗物品经校长办公会同意。
(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处理,残值入学校财务。同时财务处、总务处及使用部门做相应财务处理。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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