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准确、全面地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期初教学工作实施意见,定于第
12—13周开展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杨 平
成员:闫 军、张军常、彭 琰、权红莲、王书满、吕甜甜、
陈建辉、石 勇、鲍宜周、丁纪可、田秋红、赵 静、高玲云
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教学检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第12—13周(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
三、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1.人培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2.课程教学进度完成情况;
3.各专业的课程标准执行情况;
4.教师备课情况及课程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情况,集中性实训课程的备课;
5.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
6.巡课和听课。
四、检查方式
(一)各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学院教学常规检查情况表,并撰写自查报告,迎接校检查组检查。
(二)校检查组检查
第12周和第13周。校检查小组到各学院进行检查,检查过程及内容为:
1、听汇报。由各学院负责人就本次教学检查内容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常规教学资料,巡课和听课。
(三)检查总结
第14周(12月2日—12月6日)。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总结,编印教学简报。
五、校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六、检查时间安排
上午:8:30—11:30或下午:13:50—16:50(具体集中时间看群通知)听汇报,查阅资料,巡课和听课。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保障检查顺利进行。
教 务 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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