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文件精神以及徐州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通过组织生活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全校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为建设徐州康养职业技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研讨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2.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 3.学习抗击疫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和徐州党建网视频“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会”。 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深入查摆突出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 会前,要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支部班子和支部委员反馈。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支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个人发言提纲要自己动手撰写,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修改,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切实查摆个人责任,深刻剖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客观作出民主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作出组织处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校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一)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 (二)学校成立组织生活会督导组,督导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从实把关,沉到一线督促指导,列席督导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 (三)明确具体要求。各党支部在会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告组织生活会方案及具体召开时间、地点,会后要认真做好总结梳理和整改落实,并将召开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3月26日前,请各党支部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印章分别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分别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xztvux@126.com)、纪委邮箱(xzkdjw@163.com)。 附件: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督导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督导组成员名单及 工作职责 经校党委会决定,成立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督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石月荣 副组长:袁 惠 魏红光 王传喜 胡钊涵 成 员:唐 剑 彭 琰 许正义 雒大川 吕甜甜 郭静静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督导组工作职责 1、督导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从实把关督导单位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会前要听取所督导单位准备的工作汇报,审阅方案,与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意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审核把关程序,切实做到“五个不开”:党支部书记不重视的、自身突出问题没找准的、谈心谈话没有全覆盖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没有通过的、没有进行集中学习的,一律不得开会。各支部将各项准备材料报督导组审核签字后,党委下发开会批复。 2、会上要及时指导,对存在偏离主题、批评“走过场”,当场提醒,促其纠正。对组织生活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叫停,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 3、会议结束前,督导组要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客观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