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部教师为“爱的小屋”筑巢舔砖
近期,公教部教师传阅了2019年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的题名《徐州:给“事实孤儿”一个温暖的家》这样一段报道:“美术课上,老师要求大家画妈妈的肖像。8岁的李诗(化名)却迟迟没有动笔。许久,她小心翼翼地问:“我可以画奶奶吗?”对小诗来说,爸爸和妈妈,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爸爸去世,妈妈改嫁,她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已经完全不记得妈妈的样子了。
“小诗们”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不是孤儿,却无法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他们的父母有一方仍在世,却无法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他们被称为“事实孤儿”。
就读于新沂市某中学的刘康(化名)今年14岁,高大的身材与躲闪的眼神形成了鲜明对比。与人交流时,他一直低着头,沉默着,偶尔回答一次,声音轻得几乎听不到。虽然他和妈妈保持联系,但他的妈妈并未履行抚养义务。
“他妈妈有了新家庭,虽然隔一段时间会来看他,但不给钱,不照顾他,待一会儿就走了。”心理老师赵艳群曾给刘康做过一对一心理辅导,尽管她经验丰富,可依然无法让这个极其内向的孩子吐露自己的心声。
采访中,刘康面无表情地说,自己从不想妈妈,也不羡慕别人有妈妈,因为“习惯了一个人”。但在此之前,在团新沂市委组织的一次活动中,他曾写下这样的心愿——“妈妈,再陪我过一次生日”。
“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公教部教师了解到“事实孤儿”的情况,在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绿意传情意”活动的倡议下积极投身捐助活动,为“爱的小屋”筑巢舔砖。老师们纷纷捐出崭新的文具、书本、玩具等方面的物资。大家表示帮扶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识,每一个“事实孤儿”都有这个年龄不应该承受的“伤口”,有这样的机会能为“事实孤儿”献爱心只是略尽绵薄之力,希望通过自己的小小善行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希望孩子们在爱、温暖和希望中健康成长。
据悉,截稿时,公教部已捐助绘本等书籍134本,玩具13个,文具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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