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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微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09:52  作者:新能源与机电工程  来源:新能源与机电工程  

     关于开展“微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研室、老师们

    为助力我市学习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满足学习者多样化学习需求,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微课程”试点工作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苏开大[2024]4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开展“微课程”试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微课程”是助力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面向社会各类人群开设的非学历课程。学习者可在月明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微课程学习, 完成课程学习并合格的可颁发“课程学习证书”, 同时将学习成果存入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者如注册到我校学历开放教育本专科阶段进行学习,则可以通过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与本专科阶段相关课程进行学分互认,申请免修相应的本专科课程。

    二、试点范围

    我校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开放教育专科第四、第五学期学员

    三、开设课程

     开设课程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 。

    四、报名注册

    (一)报名条件

     具有学习意愿,具备远程教育学习能力的学习者均可注册报名参加学习,报名时须年满16周岁。

    二)报名方法

     持身份证前往云龙湖校区办理报名手续。

    五、课程注册与学习

    (一)课程注册(2024年11月16日前报名,11月20日前选课缴费)

     各教研室广泛动员本院学生注册微课程,开放教育学院配备学务导师,根据学习者需求,结合课程属性及学习顺序等,提供相应的选课建议,辅助学习者完成课程注册。

    (二)开课时间(2024年11月25日)

     原则上每学期报名及开课时间与当前学期开放教育同步,本学期略滞后。

    (三)课程学习(2024年11月25日—2025年2月14日)

     学习者可通过账号登录江苏开放大学“微课程”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按要求完成选课、课程学习等,经考核评定合格后,可获得该课程的“课程学习证书”。

    (四)课程考试(2025年3月1日—2日)

     有终结性考试的课程,学员需在选课时,进行考试报考操作。本学期考试时间推迟到3月举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微课程” 工作。各教研室需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用积极的姿态,严谨的作风做好该项工作,并为后期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及时总结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二) 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各教研室须认真组织学习,精心策划宣传,确保“微课程” 工作整个过程规范有序。

     (三) 做好组织保障。各教研室需组织有经验,负责任,懂业务的人员,和开放教育学院对接,在省校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开展工作。

     

     

    新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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